各地生育政策汇集
时间:2018-08-17 点击:729 来源:
内容摘要:2016年1月1日,“全面二孩”政策正式落地,同时我国修改实施了新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,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。为促进二孩政策实施,进一步保护高龄产妇健康,各地纷纷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,取消晚育假,将产假调整为“国家规定假期98天+生育奖励假”,但是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待遇是否纳入社保基金承担,各地理解不一,一方面是缺乏新的统一的上位法的明确,《生育保险办法》在2012年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暂无后续跟进,另一方面地方政策调整时未进行横向比照,而是对以往当地政策的一个路径依赖,笔者选取几个代表性省份的政策以作对比。